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教高[2007]10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意见》(鲁教高字[2007]2号)精神,按照《青岛科技大学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讨论稿),学校决定开展2008年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范围,包含学校所有学科门类的公共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学科大类实验教学中心、专业实验教学中心和综合性实验教学中心等。2008年学校拟立项建设5~6个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学院(部)要按照择优原则,将教学覆盖面广、形成规模化实验教学环境、具备网上开放教学与开放管理条件、具有高水平实验教学团队、教学效果突出的实验教学中心推荐上报。原则上每个学院(部)推荐1个实验中心。
(一)《青岛科技大学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制成WORD( OFFICE 2003版本 )文件1个。《申请书》见附件一。
(二)实验教学中心总体情况介绍视频文件。视频文件制成不超过20分钟的ASF流媒体文件,分辨率640*480。
(三)学校和实验教学中心制订的相关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等文件。文件目录及所有文件制成1个PDF文件。
(四)典型教学案例视频文件。包括特色实验项目、实验课程等。案例不超过3个,每个案例分别制成不超过15分钟的ASF流媒体文件,分辨率640*480,并将视频案例简介制成1个PDF文件。
(五)典型自编教材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教材目录及所有教材制成1个PDF文件。
(六)典型多媒体课件及其简介。课件要求可在浏览器环境播放,课件简介制成1个PDF文件。
(七)其它材料(包括:学生的论文或奖项;省部级以上教改项目;省部级以上精品课程;省部级以上教材;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等的支撑材料)。
以上1-7项制成CD-R(650M/720M)光盘,光盘数不超过2张。要求光盘中各项电子文件分目录存放。
学校代码_实验教学中心类别代码_电子文件目录名_序号。
学校代码:10426;实验教学中心类别代码为:1物理类、2化学化工类、3生物类、4电子电气信息类、5力学类、6机械类、7计算机类、9材料类、10环境类、12轻工纺织食品类、13能源动力类、15交通运输类、25药学类、26经济管理类、27法学类、28传媒类、29艺术类、31综合性工程训练中心、32文科综合类、33其他类。
申报材料的1-7项电子文件目录名依次为:a、b、c、d、e、f、g;序号从1开始,第4、6项电子文件中的简介文件序号为0。例如:青岛科技大学机械基础实验教学中心第2个典型教学案例视频文件应命名为:10426_6_d_2.asf。
1、各学院将《申请书》(纸制打印)、申报材料(光盘)各一份,于2008年4月15日前报实验设备处,并建设好中心网站,链接到校园网(在学校主页专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栏目)。各实验中心要确保网站24小时开通并正常运转,确保评审专家正常访问。
1、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于2008年4月10日将实验中心网址、实验中心主任信息(包括:单位、姓名、职务、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发到lichen@qust.edu.cn。
2、学校组织评审专家,于4月16日~21日根据不同学科、不同类型实验教学中心申报情况,通过集中网上审阅(网上审看报送材料和访问实验教学中心网站),根据指标体系打分,评出校内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并公示。
各学院(部)和实验中心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根据本通知要求和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
2. 青岛科技大学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指标体系及相关主要观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