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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作者:时间:2021-10-29点击数: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实验室的安全状况是实验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运行的基本保证。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须遵守此办法之规定。

一、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各实验室明确安全管理负责人,责任人要对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二、防火组织机构健全,落实各类防火责任人员发生变动时及时更补。防火责任区安全员经常检查维护消防器材,不得丢失、挪用、损坏,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按时更换消防器材。

三、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必须听从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安排,对违反实验室有关规定的行为,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力及时给予制止,对不听劝告者应立即责令其离开实验室。

四、严格执行实验设备操作规程,学生实验时禁止指导人员及工作人员脱岗,发现设备异常要及时停机检修,禁止设备带病运行。

五、实验设备安全使用及检查是维护实验室安全的重要举措之一,检查过程中发现运行中的设备无人值守,学院对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学生导师及有关学生进行处理。其中:

1)院级检查中发现无人值守,该实验室安全管理老师或学生导师向学院做书面情况说明,并对责任老师相应惩罚;相关教师(导师)年终扣发津贴1000元、学生需做书面检查,并院内通报批评。

2)校级检查中发现无人值守,该实验室安全管理老师或学生导师向学院做书面情况说明,学院大会上对责任老师通报批评,取消其1年内评优资格,年终扣发津贴2000元;有关的学生做书面检查,院内通报批评,并取消1年内评奖评优资格。

3)因无人值守出现险情,触发烟雾警报器引起火警警报或引发明火但及时扑灭未造成损失,该实验室关闭1周进行安全整顿,实验室安全管理老师或导师(学生)向学院做书面情况说明,学院大会上对责任老师通报批评,取消其1年内评优资格,年终扣发津贴5000元;有关的学生做书面检查,院内通报批评,取消1年内评奖评优资格,并向学校提议给于校级处分,所在教研室(实验室)在年终学院考评取消评优资格。

4)因无人值守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六、对实验室的有毒、易燃、易爆、具有腐蚀性和辐射性等物资,以及贵重材料要有专人保管、定点妥善存放、使用领取做好记录。

七、实验室的废气、废液、废渣、废固等必须明确标识、安全储存和运输,并按照学校规定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不得造成公害。

八、严禁教师、学生将电动车放置在实验室及对电瓶进行充电,严禁在实验室使用电饭锅、热水器等危险电器。对违反管理规定的相关老师及所在教研室(实验室)在年终学院考评取消评优资格,并根据情节对责任老师扣发年终津贴,相关学生根据违规情况向学校提议给予严重处分。

九、定期检查实验室插排是否老化,禁止对实验室电路、隔断进行私自改造,保证实验区烟雾报警器正常使用。实验室使用人员停止做实验时,应立即将设备插头拔离插座;离开实验室时,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关闭,切断电源、水源,并关好门窗等。

十、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机电工程学院

20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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